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是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在审计时必须了解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是否有一定的手续程序,为此应注意如下几点:
1、企业是否与加工单位签订加工商品合同,比如拨给商品的名称、规格、数破、单位、加工的要求、需要加工的内容、原材料的质址要求、消耗定额、加工标准、包装形状、结算方式、成品交付日期、违约条款和其他 权利、义务等。
2、合同订立后企业(委托方)有关责任部门是否填制“加工商品发货单”,仓库根据加工商品发货单交付商品,在交付加工商品时,尚需有加工单位的收货收据。发货部门须及时入账,填制的加工商品发货单位应将“会计联”送交财会部门据以做账。
3、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加工进度、数段、质量要求计费标准等,结算加工费用。
4、加工商品应缴纳的各种税金是否明确纳税单位。
5、加工成品收回后是否由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加工单位的加工成本核算单(各种原辅材料),审核、填制“加工成品收货单”,由仓库据以验收入库,并将“会计联”送交财会部门。
6、防止内外勾结从中作弊。
例:私分加工费
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某商场急需加工一批休闲服,商场负责人即安排业务员小陈找一加工単位,用商场现有的库存布料加工,款式由商场提供样品。经小陈多方联系,找到一私人加工商,在治谈加工费时对方提出每件50元,给回扣10%,小陈提出加工费每件可以50元,但回扣要15元,最后确定提高加工费为每件55元,而小陈每件私拿回扣15元,计100件休闲服,小陈得1500元回扣中饱私囊。事情败露后小陈不仅被责令退还回扣,还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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