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的重新编制也需要一个机械的重新分类过程。但是,正如资产负债表的重新编制过程一样,分析者必须了解企业的业务。在重新编制利润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披露不充分是个经常的问题。
对子公司的权益收益中可能既包括经营收益,也包括金融收益,但这两个部分通常是很难区分的。既然资产负债表中把对子公司的投资作为经营性的项目,那么利润表中也应做相应的划分。
将汇兑损益划分为经营性和金融性两大部分是相当困难的。
对一些费用进行细分并不容易。尤其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它们通常数额较大,但在附注中几乎没有作任何详细解释。
利息收益通常都放入来自经营的“其他收益”。
非常项目的非正常利得和损失,与非持续经菅项目一样,都是属于经管性的,但是非常项目中的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属于金融性项目。
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利息费用应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重新编制后的报表可以以部门来编制(根据报表附注中的内容),这样做可以揭示更多的经菅状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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