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权利与知识产品的传播与利用

知识产权法旨在通过授予专有权的形式确保更多的知识产品被创造和传播、利用,从而促进经济和科技、文化的发展。由于知识产权自然的垄断性......

知识产权协定执法规则

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到知识产权协定执法规则的相关信息,包括总义务、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临时措施、边境措施、刑事程序等等。

知识产权协定总则和基本原则

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到知识产权协定总则和基本原则的相关信息,包括成员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关于获得或者维持保护的多边协定、权利用尽等等。

罗马公约规定的保护

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到罗马公约规定的保护的相关介绍,包括对表演者的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等等。

关于知识产权法中的“平衡”

知识产权法的效益在知识产权法上不是通过直接经济效益的形式体现出来,而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促进了智力产品生产和流转的最大化的社会效用的实现......

关于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

知识产权法的这种利益既涉及到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也涉及到国家通过知识产权立法而需要实现的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知识、信息传播和使用中的社会公众利益......

谈谈对知识产权的理解

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继承性的特点,而且还具有公共商品的属性。这种公共商品是由个人创造的、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文化进步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无形稀缺资源......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文件之一。全部文件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世界贸易组织也同时成立,知识产权协定即归该组织管理......

作者的经济权利

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到作者的经济权利的相关介绍,包括翻译权、复制权、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公开朗诵权、改编权、录制权、电影权、追续权等等。

作者的精神权利

著作权包含有精神性质的权利,这是与工业产权不同的重要的一点。这种精神权利是由于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反映而来的......

对邻接权的限制

从鼓励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积极性,繁荣文化事业方面考虑,需要对他们的智力成果加以保护。但从社会政策方面考虑,有必要在一定条件下,对他们的权利加以适当限制......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出版者主要指出版图书、期刊的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社根据著作权人授予的许可,出版图书,享有出版权。这种权利来自著作权人的许可,是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复制权和发行权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的相关信息,包括录音或录像应与表演者订立合同、录音或录像制作者对录音录像制品所享有的权利等等。

表演者的财产权

首先,应当说明,著作权法授予表演者的财产权是一种排他权,即他可以“许可他人”进行某些规定的行为。应当理解,这是对表演者给予的一种很强的保护......

邻接权和国际条约的关系

关于邻接权的保护,在国际上主要有1961年的罗马公约、1971年的录音制品公约(日内瓦公约)和1996年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我国于1993年加入了录音制品公约......

邻接权

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有些作品无需经过中间人的参与,公众便可以直接接触到,如艺术作品(绘画、雕塑)。有些作品则需要经过中间人的参与,公众才能接触到......

一般作品的保护期

为了鼓励创作,同时为补偿作者因从事智力创作所费心血的投入,最早的英国1709年安妮法规定作者对其所写书籍的印刷和发行享有专有权,使其能据以获得经济利益......

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

伯尔尼公约认为对作者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可以分开处理,经济权利转让后,作者仍可主张其精神权利,并且精神权利的保护期可以比经济权利的保护期更长......

追续权

伯尔尼公约规定,作者或作者死后由国家法律授权之人或机构,对艺术作品原件以及作家和作曲家的手稿首次转让后的任何一次销售,享有分享其中收益的不可转让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追续权......

汇编权

如果被汇编的作品或者作品片段是他人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应当得到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因此,从著作权人来说,对他的作品进行汇编,应当得到他的许可......

摄制权

摄制权同各个作品财产权一样,摄制权也是一种专有权,所以应当理解它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专有权......

翻译权

翻译权,也是著作权人的一种作品财产权,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在原作品受到保护的整个期间,著作权人享有自己翻译(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和授权他人翻译其作品的专有权......

改编权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和艺术作品,在其整个保护期间,著作权人不仅对其作品的原有表达享有著作权,而且对其作品的所有改编形式也享有著作权。其他的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进行改编......

复制权

复制权是作品财产权中最常用、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一项权利。然而,在伯尔尼公约中,却迟至1967年斯德哥尔摩修订会议时才作为一项最低标准的权利而订入公约中......

表演权

表演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专有权,所以这个权利应当理解为:著作权人有许可他人公开表演其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传送其作品的表演的专有权......

广播权

著作权法是用专门语言表述这种播放方式的:即“以无线方式传送符号、声音、或图像”,所以这一权利不仅适用于无线电广播节目,也适用于电视节目,涉及的义务人包括无线电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二者可简称为广播电视组织)在内......

展览权

展览权也是著作权人的一项专有权,所以应当理解为,这是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公开陈列其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专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