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审计证据的知识,知道了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的方法,是不是就可以开始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查核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内部审计并不是只要把审计证据找出来证明审计结论就万事大吉的简单工作。内部审计作为有目的的监督行为,其本身就是有规划、有组织和有序可循的管理工作。所以,在了解内部审计方法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了解内部审计工作的一般流程。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按一定的步骤来统筹资源和规划时间,只有遵循事情的逻辑先后顺序,才能快速、有序地完成一件事情,内部审计工作也一样。

  事实上,由于内部审计工作不是简单地记录或孤立地评价某项经济活动。在实施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审核各种凭证、询问各种重要项目、观察各种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多种数据的分析等,这一过程需要协调内审人员自身、被査核单位、被査核单位上级主管、内审部门直接主管等多方的时间、资源和关系。为了处理好这些关系,顺利地完成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对内审工作进行科学的规划,以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有效地完成审计工作,这就是审计工作流程。

  不同单位其组织形式不同,不同审计项目需要取得的审计证据也可能千差万别。基于审计工作的个案性和审计人员工作习惯的差异性,不同审计项目、不同的内审人员可能采用不同的审计流程;就是同一审计项目,不同的内审人员也可能采用不同的审计流程。但不管怎么变化,内审流程的主线是清晰的,通常情况下,一项完整的内审工作都包括了审计工作的准备、审计工作的实施、审计终结阶段和后续审计四个前后连续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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