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兼并或者收购可以是要纳税的交易,也可以是免税的交易。从买卖双方的角度来看,交易是否可以免税会影响交易的价值。免税的交易被称作免税取组。“免税”这个用词略有不妥,因为税收并没有取消,只是递延到将来某项应税交易发生的时候缴纳。
以股换股交易的税收影响
目标公司股东在收到收购方公司的股票同时交换出自己的普通股时,并不需要立即就收到的股票纳税,只有在股票最终被卖出时,才需要纳税。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这种税收支付的延迟显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如果交易中包含现金,并且代表着股票出售的收益,那么现金部分必须纳税。
资产的应税购买
当收购方公司使用股票以外的支付方式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时,也会产生纳税义务。通过比较资产的购买价格和调整后的资产基准价值,就可以计算出潜在的纳税义务。
全部应税交易与部分应税交易
如果对价的支付方式中既有股票又有现金,那么这项交易属于部分应税交易。股票支付部分可以不用纳税,但是现金支付部分需要纳税。因此,根据股票与现金的相对比例可以决定应税交易的百分比。
有关税务损失预提的研究
许多研究都力图估计税务损失预提的现值。这些税收好处可能会小于它们的“面值”,不仅仅是因为货币具有时间价值,还因为它们很可能在没有被完全利用之前就已经到期了。奥尔巴克和波特巴以及阿特休勒和奥尔巴克对税务损失的价值进行了估计。研究表明,延后和到期这两个抵消因素可以使税务收益降低到只有面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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