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上市需要一定的成本既有货币形式的成本,也有非货币形式的成本。首先,联邦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周期性的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呈报相关文件,对于小公司而言,准备这些文件资料需要耗费不少的财力和人力。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之后,这些成本又进一步增加了。一项研究表明,在2004年,公开上市的成本是1430万美元,比2003年增长44%。这项研究能够解释为什么中小规模的企业倾向于私有化,但不能解释为什么大公司也倾向于私有化。

  根据公司的规模不同,公司保持上市地位的成本会有显着差异。因此难以得出有意义的平均值,这些成本包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呈送文件和与股东进行沟通所需要的全部支出。在绝对数上,小公司以美元计价的成本要比大公司的低得多,但是在百分比上,小公司的成本比例要比大公司的大得多。此外,上市公司还要发生各种与股东交涉相关的成本,难以让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接受。并且这些成本不容易量化,可能比直接的货币成本数额更庞大。上市公司的股东在上市时,都希望通过出让一部分股权获得一大笔收入,但是他们很难接受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中只有一部分是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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