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公司发行了认股权证或者可转换证券,比如可转换债券,那么在分立过程中发行股票的时候,必须调整转换比率。分立可能会使母公司的普通股票价值降低。如果在设计好的交易中,普通股股东可以通过特别股利的方式获得收益,而认股权证持有者和可转换证券持有者无法分享这一收益,那么分配完后,母公司的股价会下跌,这会使預期的转换变得更加困难,因为股价回升到可转换水平的可能性比较小。在这样的情况下,转换价格就必须作为交易条款的一部分进行调整。

  出售者的融资支持

  2002年就有这样的一个案例,当时迪高公司同意担保一笔收购汉堡王的贷款,这笔贷款由私人权益公司——贝恩资本、得克萨斯太平洋集团和高盛合伙有限公司发起。当时快餐行业的销售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收购者担忧竞争压力会降低汉堡王的边际利润和影响汉堡王偿还收购贷款的能力。交易最终以15亿美元的价格成交,比收购者初始协商的价格低了7.5亿美元。收购完成后,收购者很快就从汉堡王的经营中获得了收益,随后不久,通过反向杠杆收购,汉堡王成功上市了。精明的私人权益收购者经常进行这样的交易。

  负债义务和债券责任的分配

  当公司决定进行分立时,比如2005年泰科集团决定把自己分拆为四个独立经营的实体,公司必须确定各部分债务由哪一块被分离出来的业务承担。有时候答案很明确,可能债务本来就属于这个业务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该业务单位被分离后,应该继续承担原有债务。但是对于泰科集团来说,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公司的债务太多了,难以区分到某个业务单位头上。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作出决策,进行公平的分配。

  员工持股计划

  如果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分立交易完成后应该对员工可认购股份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保证员工获得的股份价值在交易前后保持不变。常见的做法是增加每份期权中可转换股票的数量。在母公司中持有股票期权的员工被划归到分立后的新公司以后,持有的股票期权需要转换成新公司的期权。这里再次强调,调整的目标是通过转换员工持股计划以确保股票的市场价值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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