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研究考察了毒丸条款对股票价格的影响。马拉特斯塔和沃尔金研究了1982—1986年间132家公司宣布实施毒丸计划时所受到的影响。他们发现,公司采取毒丸计划防御措施会减少股东的财富,并且平均来说,宣布实施毒丸计划的公司股票在前后两天内产生了微小的但在统计上显著的负的超常收益(一0.915%)。这些公司放弃使用毒丸计划后,又显示出了正的超常收益。

  马拉特斯塔和沃尔金的研究结论对管理者堑壕假说提供了支持,因为实施了毒丸计划的公司一般财务业绩要低于平均水平。他们还发现,平均而言,那些接受了毒丸计划的公司其管理层的所有权比重要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这就支持了管理者堑壕假说。马拉特斯塔和沃尔金的研究结论得到了迈克尔•赖尼盖尔特的证实,他研究了在1982-1986年期间实施了毒丸计划的380家公司。赖尼盖尔特发现,那些受到并购威胁而采纳了毒丸计划的公司,其股票价格出现了统计显著的下降。赖尼盖尔特还分析了毒丸计划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时,目标公司股价受到的影响。他指出,在实施毒丸计划被判定合法的18家公司中,有15家产生了负的超额收益。在毒丸计划被判定为无效的11家公司中,有6家产生了正的超额收益。

  赖尼盖尔特的研究也提到毒丸计划作为一项反收购防御措施的有效性问题。他发现实施毒丸计划的公司更有可能击退敌意收购。那些受到毒丸保护的公司在收到敌意的出价后,有31%保持了独立,而那些没有毒丸保护的公司在收到敌意的出价后仍保持独立性的只有15.78%。另外,在51.8%的收到敌意出价的公司中,被毒丸保护的公司都得到了更高的价格,赖尼盖尔特将这归功于毒丸计划。这些发现与乔治森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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